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
2015-11-16 17:48
分类: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改革试点
近日,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根据公示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亮点:
1、规定了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招标项目、设计方案招标等服务项目招标创新举措,为类似项目的招标工作提供了政策和文件上的指导。
2、调整我省招标代理机构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范围: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合同估算价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合同估算价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调整法定时限。招标文本中明确投标人无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标评审内容的,招标人可以缩短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的法定时间,但不少于10日。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充分考虑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4、调整了评分办法。新调整的评分办法中,文件做出了合理确定参与评标的投标人数量的规定。在开标环节,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随机选择投标人的数量,并且,只需要对一定数量的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在时间和工作效率上,有很大的改善。
该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代表招标改革的创新在即。我们要跟上招标改革的步伐,为招标人和社会做好招标服务,也为家乡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下一页
下一页
相关文件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8号津通国际工业园18号楼103-2室
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夏城中路29号8号楼10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