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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2023-10-20
各省辖市、省管县(市)物价局、住建局(委): 为适应当前工程造价领域新要求,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活动所收取的费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履约期限、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事项,并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各会员单位、招标投标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精.神,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避免恶意竞争、价格欺诈和相关串标行为,防止和杜绝廉政风险,净化招标代理市场环境,维护招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投标行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应广大会员和市场主.体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服务规范》和协会章程,协会在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制订了《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线上)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监理收费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 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15-11-27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25号)规定,结合我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国家建设部或省建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