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锡溧漕河分庄桥段应急清淤工程
武 进 区 水 利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日期:2022年4月29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溧漕河分庄桥段应急清淤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法人为江苏恒源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江苏恒源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锡溧漕河分庄桥段应急清淤工程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武进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本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主要内容为清淤工程,线形及口宽维持原状。采用定位桩挖泥船施工法。航道清淤长度2.0km,清淤土方4.2万立方米,总投资约330.65万元。总工期3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航道清淤长度2.0km,主要内容为清淤工程,清淤土4.2万立方米。对应投资金额约330.6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5月26日;完工日期:2022年 6月24日(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5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完)工验收鉴定书(验收证明)为准】已通过完工或竣工验收的含有河道清淤的工程或含有河道疏浚的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完)工验收鉴定书(验收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2018年~2020年的连续3个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专业或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施工员、质检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022年1月-2022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或提前退休证明及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持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5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1报名地点: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华东机电城8号楼10楼1007室】。
4.2.2报名材料:①报名申请表(见附件);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企业营业执照;⑤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⑤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上述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4.2.3、招标文件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本次投标报名招标文件、清单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10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华东机电城8号楼10楼1007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5 月 24 日13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 5 月2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华东机电城8号楼10楼1022开标室。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þ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其他要求 |
/ |
13.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投标承诺书 |
|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见7.5条中的评标赋分表 最高投标限价:330.65万元
7.4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75分;施工组织设计:25分;其他因素: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1、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具体办法如下:
序号 |
赋分 项目 |
赋 分 依 据 |
赋分值 |
一 |
投标报价 |
75分 |
|
1 |
投标报价 |
1、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要求,并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报价中投标总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总价的或某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高于相应项目标底综合单价的,含一项高于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2、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C=A×Q1+B×Q2 A——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0家或10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B——招标控制价; Q1——取值范围为30%,50%,70%; Q2=1-Q1;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确定。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75分,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0.15分;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出1%扣0.1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5、投标报价得分=75分-投标报价扣分值 |
75分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25分 |
|
1 |
施工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设计合理 |
工场布置合理1分;临时设施设计合理1分。酌情扣分。 |
2分 |
2 |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 |
施工机具配置合理1分;劳动力配置合理1分。酌情扣分。 |
2分 |
3 |
施工管理人员配备 |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1分,每少一个扣0.2分。(专业技术人员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 |
1分 |
4 |
施工工序、方案、措施 |
清淤施工方案合理且有针对性得5分,酌情扣分; 堆泥场的布置可行、尾水处理等措施合理、规范且有针对性得5分,酌情扣分; |
10分 |
5 |
施工进度计划以及措施 |
完整的施工进度计划、措施可行且能保证按时完工2分。酌情扣分。 |
2分 |
6 |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方案可行、措施得力、有针对性2分。酌情扣分。 |
2分 |
7 |
安全生产措施 |
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可行、合理且安全措施费有保障2分。酌情扣分。 |
2分 |
8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
扬尘管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保证措施合理得1分;文明施工方案齐全,有资金、人员、设备投入1分;疫情防控方案措施等1分。酌情扣分。 |
3分 |
9 |
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程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保障措施可行1分。酌情扣分。 |
1分 |
(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以技术部分评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投标报价、技术部分评分均相同,则根据不见面开标系统中开标记录表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其他内容: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恒源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地 址: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18-1号水务大厦 |
地 址:武进区湖塘镇夏城中路29号华东机电城8#楼10楼 |
联系人:刘工 |
联系人:吴工 |
电 话:0519-86306205 |
电 话:0519-89980195 |
相关文件